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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起涉及医药领域!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十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

分类: 医疗资讯中心 行业动态 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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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9日,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十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。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有多起涉及医疗器械、化妆品、医疗美容违法广告

全文如下


其中,1起案例涉及医疗器械违法广告。市野(郑州)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发布的“市野医生筋骨疼痛贴”医疗器械广告中,含有“日本引进”“日本国民品牌”等与事实不符的信息,并通过宣称“一盒让你3年的腰腿疼痛、浑身酸痛消失”等内容,对产品功效作保证。该企业被河南省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

1起案例涉及化妆品违法广告。杭州讯犹贸易有限公司在直播电商活动中对化妆品“薇诺娜极润水乳保湿套组”进行广告宣传,宣称该产品对皮肤出现的红、肿、痒、刺痛以及痘痘等过敏症状具有治疗效果,易使消费者将该产品与药品相混淆,被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17.55万元的行政处罚。违法广告所涉其他经营主体已另案处理。


1起案例涉及医疗美容违法广告。成都成华韩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在以直播电商形式推销“半岛超声炮”“欧洲之星全面部全模式”“星耀超光子”等医疗美容项目过程中,宣称的治疗功效与实际情况不符,并使用“单次我们的续航能力是9—12个月”“能够解决肌肤20多种问题”等宣传用语为功效作保证,被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40.98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

此外,还有3起案例涉及普通食品广告违法宣称产品具有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等:


广州岐黄医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宣传视频和宣传册推广“菌方后生元特殊膳食粉”“阿胶颐神膏”等普通食品,宣称上述产品具有治疗腰间盘突出、关节疼、便秘等功效,易使消费者将该产品与药品相混淆,被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13.5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

上海颐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发布的“赛乐瑞pro”等普通食品广告中,含有“血栓快速溶解、心脑血管双重调理改善”“可以对中枢神经、肝脏健康、消化系统、骨骼、抗癌等有预防改善效果”等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的内容,被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

青岛科曼奇商贸有限公司在以直播电商形式推销普通产品“药王秘制膏”过程中,通过虚构消费者在使用产品后治愈“湿寒”“经络不通”等疾病的案例,对产品使用效果进行宣传,与实际情况不符,被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。违法广告所涉其他经营主体已另案处理。


据悉,今年以来,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,防范经营主体借违法广告加剧“内卷式”竞争,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。截至2025年5月底,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4315件,罚没款1.01亿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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